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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梁祝】前言揭示了历史真相

 

            (无名)

 

【华东地方戏曲丛刊】出版於1954年,第一集刊载的便是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极其珍贵的它还专门写了篇【前言】:

 

                                        

     

编辑者决不会想到50年后有人会站出来翻这个历史的旧案,因此,其真实性,可靠性毋庸置疑,决无虚假。这篇“前言”讲的是剧本诞生的前因后果,不可能有先见之明,为50年后一场【梁祝】维权官司留下几条伏笔。所以对现代人窥探被岁月尘封的往事,提供了十分珍贵的线索和“南薇密码”。尤其是下面两段,透露了众多信息,值得我们细心琢磨。

“这个剧本系华东戏曲研究院编审室根据越剧原来的舞台本,参考了南薇改编本及其他资料,在尊重民族艺术遗产,尊重人民的艺术创造,去其糟粕,存其精华的方针下,对整个戏的人物,语言,戏剧结构,都作了修改和补充,通过长期的舞台实践,逐步整理改编成今天的模样。

剧本初稿写成於一九五一年八月,作为华东戏曲研究院越剧实验剧团赴京参加二届国庆节晚会演出的节目。剧本初稿刊载於【人民文学】一九五一年五卷二期。修改后,刊载於【戏曲报】五卷六期一九五二年,剧本又作了若干修改。同年十月,参加了笫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得了剧本奖,被收入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笫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戏曲剧本选集】中,并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了单行本。一九五三年,这个剧本被改编摄制成彩色艺术纪录片。”

首先,这个剧本“系华东戏曲研究院编审室根据越剧原来的舞台本…… 这就验明了正身,它依据的是“越剧原来的舞台本”!雪声剧团演出均在解放前,而活跃在50年代的演出本,即是东山越艺社范傅版的“原来的舞台本” 1950年,范瑞娟,傅全香,南薇,在田汉的安排下,晋京为共和国新首都人民演出,获得很大成功。正当园满演出结束,剧团已准备打道回沪之际,接到国务院总理办公室电话,说还有演出任务,剧团不能回去。於是乎,大家纷纷又将打好包的行李,服装箱打开,等待命令。殊不知当晚演出场地,竟是中央首长开会场所,中南海怀仁堂!这可是开国伊始破天荒的第一次,居然额角头碰到天花板,让东山越艺社拨得头筹!毛主席,周总理,所有在京的开国元勋,都看了这场演出!事后,周总理在中南海寓所宴请了范瑞娟,傅全香,南薇,陈鹏一行,作陪的有田汉,许广平,孙维世。宴席间,总理亲手削苹果请大家,还兴致勃勃唱了两句绍兴大板(绍剧),最后,合影留念,为后人留下难以磨灭的美好记忆:

 

                    

                           

 

临行前,毛主席也要接见,由於有外事活动,由江青代表接见。江青转达了主席的指示,要南薇编导【宝莲灯】,以配合“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站起来当家做主”的宣传。三个月后,由南薇韩义编导的【宝莲灯】便献演於丽都大戏院。

 

 

 

那为什么在“越剧原来的舞台本” 后,再慎重其事再添上一句“参考了南薇改编本”这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的尾巴!

“剧本初稿刊载於【人民文学】一九五一年五卷二期”,这又提供了一条确切信息:这个初稿改编者即是南薇!

 

                      

 

                                       

 

 

明确写着“南薇改编 宋之由,徐进,陈羽,成容,宏英修改” 。也就是说,无论你如何用偷梁换柱方法剽窃,你还是不得不尊重事实!南薇编导的【梁祝】,中央首长都看过,而且得到总理的肯定:“这是一出成功的剧  周恩来” !难道伊兵,宋之由,徐进,陈羽,成容,宏英比总理还更有鉴赏能力?(这狂妄行径使我想起一个自吹自擂的吹牛大王一首自我标榜打油诗:“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我乡,我乡文章数我弟,我替我弟改文章” 这就是恬不知耻者的写照。)所以这伙人,要想在中央一级机关刊物【人民文学】上露露脸,不得不实事求是承认南薇即是梁祝的编剧!这岂不有力证明越剧【梁祝】的编剧就是南薇?!

即便如此,伊兵当时也受到过总理的批评。在上海由他掌控的【戏曲报】上再度发表时,便含糊其词捣浆糊了。又冒出了个“创作工场”。这“创作工场”便是宋之由,徐进,陈羽,成容,宏英五个人。他们也曾叫陈鹏参与署名,被陈鹏一口回绝:“这是南薇作品,我不能署名!” 等南薇受到处分,开除作协会籍,公开发文封煞,这伙窃贼自以为天下太平无事了,便开始明目张胆由徐进一人署名。如果真有“创作工场”这档子事,宋之由,陈羽,成容,宏英真参与了“创作工场”梁祝修改工作,以后四十年间由徐进一人独占春光,他们岂能不发一声?宋之由早已不知所终,消失得比朝露还快。宏英被挤兑至天津越剧团,陈羽,成容两人留在上海,有人至今健在,三年上海官司,尽可出庭作证。为什么都默不作声,只有当事人徐进,袁雪芬出乖露丑地写了两份一模一祥的伪证?连袒护他们的法官也不敢以此为据,再经过十八次公证也无济于事!

在这里,我还要公开请问一声上海越剧院艺术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德君,在【中国文化报】记者采访你时,是你向全世界宣布【人民文学】的署名,“是南薇拿着华东戏曲研究院在当年11【戏曲报】时上先期发表的梁祝剧本,私自署名发表的。”

 

 

 

黄德君,今天你对自己信口雌黄言论,总该向全社会有个交代吧!上海越剧院艺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算不上芝麻绿豆大的官,总也算是国家公务员吧!须知你是代表上海越剧院向全社会宣布的立场,还说上海越剧院“已经恢复为7个人共同署名,即:袁雪芬,范瑞娟口述,徐进,宋之由,陈羽,成容,弘英执笔” 你不妨看看这篇【前言】,你说你还有没有做人最起码的人格?你还振振有词证明“南薇未参加1951年的【梁祝】修改工作” 就可将真正作者排除在外,以宣示上海越剧院一贯“剽窃有理”的作风喽?上海越剧院律师就是凭这条歪理在公堂之上大发雌威,胡搅蛮缠的!你必须向全社会回答:周恩来总理肯定过的作品,你上海越剧院7个人水平比总理还高?你要重新改编,岂非说明总理的眼光和判断能力都有了问题喽?南薇不愿修改自己作品,是因为这一作品经过党中央的肯定,他不忍改变,他一生可以说都是周总理的大粉丝,这有什么不可?原作者不同意,“创作工场”一伙人擅自作抢夺性的篡改,原作者当然不会参与你所谓的“修改工作”,就凭这一点,你就能理直气壮将被掠夺者抛至九霄云外,而窃贼倒可以理直气壮独占庙堂香火?祥林嫂,凄凉辽宫月,宝莲灯,山河恋,那一出戏,你上海越剧院不是这样掩耳盗铃地在干的吗?昧着良心说话不皱眉的人,毕竟不是好料!历史会给你打分定位的!黄德君,我建议你改名黄君,还比较合乎情理!

【人民文学】的署名,是有权威性的。南薇编剧,斩钉截铁,我看谁要想篡改这段历史,注定会遭到遗臭万年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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