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音乐界最大著作权案一审落槌

对待“错案”必须“零容忍”

【许如辉基金会】:各位著作权人, 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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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为尊,岂容恶意亵渎构陷(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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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为尊,岂容恶意亵渎构陷(无名) 点击数:5707

                

   逝者为尊,岂容恶意亵渎构陷

 

                   (无名)

 

中国有个不成文的传统:人死为大,逝者为尊。当然指的是一般平民百姓。对於作恶多端、卖国求荣、贪渎污吏、道德沦丧之类,落个千秋骂名,应该不至於囊括在列。

南薇尽管是个戏剧作家,却仍是一介布衣,平民百姓。一生忙碌奔波,尽在舞台前后。越剧改革发展史上,称得上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屡次三番被提及的,在舞台上生命力依旧,从《香妃》开始,《凄凉辽宫月》、《绝代艳后》、《梁祝》、《宝莲灯》、《祥林嫂》、《山河恋》、《孔雀》……无一不是出自他的手笔,无一不留下他辛勤耕耘的心血,否则他怎么至今仍可恢复中国作家协会会藉,在中国作家辞典中留下确切的记载。他逝去已有20余年。於今他的作品,几乎被褫夺一空,抽象的,任何人无法否定他的功绩;现实中,他作品上的署名,五十年来早被袁雪芬一伙彻底抹去,这也是越剧史上与其它戏剧史中绝无尽有的诡异篇章,一个难以自园其说的怪胎!人已经被作残糟蹋到此等体无完肤地步,竟然还有人没心没肺地将偷窃的罪名横加其身,而且在发行量几十万份的【新民晚报】上堂而皇之公然宣扬,还通过【中国网】【中新网】此类国家级网站向全世界公告,让全世界妇孺皆知,人人传骂,是不是近乎天良尽丧?!

作此孽者即是【新民晚报】记者王剑虹。从姓字上看,似乎是中性,分不清是男是女!若是男性,则显得太过莽撞,布置下来的“任务”再心急火燎,也要将判决书原件看看仔細再落笔;若是位女士,那简直是堪称歹毒了!女士一般都有恻隐之心,对南薇这样一位饱受人世沧桑磨难的已逝故人,你冷漠一点不予关心,倒也各有胸臆,无可厚非。而你却是当着全世界读者的面,诬良为盗,信口雌黄,真令人对你刮目相看了,是不是《白雪公主》中毒苹果泡制者又再现人世?如果设身处地移位思考一下,眼前若是你王剑虹的父辈,明明为戏剧历史上创作了如此多至今仍被人传唱不已作品的作家,不仅被人扒光了衣衫,连肌肤都被扒得斑斑驳驳,置事实於不顾,反而被人诬为盗贼,事情落在你的头上,清夜扪心,你心里感觉会是如何?踌躇满志?心安理得?耳畔真没有听得冤魂亡灵的呐喊、呻吟之声?当然,你年纪还轻,血气方刚,暂时没有耳呜、脑呜现象。听说你以前曾有先例,对已逝的前辈也有过出言不逊,多有不敬之例。总有一天气弱体衰,夜梦频惊,你会面对被你笔下肆意诬陷践踏过的幽灵游魂的唏嘘叱问,你倒是要未雨绸缪,想好些应对之词。免得临时抱佛脚,出上几阵冷汗也无词以对、无济于事!

作为一名记者,尽管人称无冕之王,可以随心所欲,无人管教。但总也有个道德底线,良莠之分。说我们记者是人民的喉舌,未免太过天真。但实事求是,却是党的一贯教导。你谗谀上司,是你的权利修为;但如果不顾事实,助纣为虐,诬良为盗,颠倒黑白,除了证明你人品的质量出现瑕疵,同时,也触犯了刑律!至於有无保护伞,那是另外一个问题。道义上,你的心肝脾肺肾,早己在光天化日之下 ,被人一览无余了!南薇后人状告【新民晚报】,就是因为它养了你这样的所谓记者作的孽!

我们的领导不是在倡导让小孩子读读《弟子规》,让他们从小懂得尊师重道、尊老爱幼的为人之道,这本是好事一桩。但倡导者自己却对南薇、许如辉等早已仙逝的老人,挖空心思曲解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权”铁律,肢解他们作品,分啖他们呕心沥血的劳动成果,为后人作如此“表率”,就是让所人后人将《弟子规》读破,留在后辈的影响里,也只剩“虚假”两个字!还能收获些什么结果?

在本月15日,上海高院法庭上还出现了一件咄咄怪事呢。南薇后人和上海越剧院双方律师在对各自举证发表看法时。上海越剧院律师口若悬河的发言,企图将【人民文学】署名“南薇改编”白纸黑字发表本的权威存在欲加否定时,竟说出这样的话:“……自从1990年颁布著作权法以后,南薇再没有提过对梁祝著作权属於袁雪芬的任何异议……”顿时,法庭上出现细小的窃笑声。南薇死於1989年,他怎么知道死后一年国家会出台《著作权法》呢?总不见得托梦提出异议吧!19515月出版的《梁祝哀史》孤本铁证,说不定有南薇冥冥中呈奉的嫌疑呢!当然这一小小的骚动,被胸有成竹的主审法官阻止,法庭上禁止喧哗。至於法官是否听倒上述话题,谁也不敢确认。因为谁的眼珠里也没有装核磁共振袖珍机。法院安检极严,就算007闯关,定然难以得逞。这个疑点可以排除。

记上一笔,以备事过境迁,又被遗忘。权且当它笑话一则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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