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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维权争议文章(陆天明等) 点击数:2944

 

 

编剧维权争议文章(陆天明等)

                  真的该为编剧们呐喊一声了

陆天明

听说王兴东和张抗抗建议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我感慨万千。他俩一个是全国最出色的编剧之一,一个是全国最优秀的小说家和散文家之一,都是文艺创作的行家里手,他们熟知界内情况,又都是全国政协委员。我想,他俩说的话应该是有分量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应该静下心来仔细考量一下他俩提出的这个建议。我也是个老编剧。多年来的身同感受,此时此刻,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老少爷们,现在真的该为编剧呐喊一声了!”

影视圈有句老话,是经常被人挂在嘴边念叨的。这句话是:“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如果圈外的听了这句话以为圈子里的人都特别重视和理解编剧的劳动,那他们就大错而特错了。以我的实际经验,圈内的那些人只是在得到剧本之前,在恳求编剧为他们写剧本的时候认可这句话,一旦剧本到手,说句夸张一点的话,他们可能连编剧姓甚名谁都忘得干干净净了。普遍的(百分之九十?还是百分之九十九?)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就会找人去改动剧本,在改动过程中更不会去征求作者的意见。除了在片头上会署作者的名字,一般情况下(百分之九十?或者百分之九十九?)都不会在宣传海报、光碟上印上编剧的名。也不会在媒体见面会上提编剧的名。宣传海报上可以把从来没参与作品策划的那些“总策划”“策划”的名字印在最醒目的地方,却不给真正孕育产生了这个作品的编剧以一席之地。。。。。这种种粗暴的野蛮的霸道的侵权现象在影视圈,尤其在电视剧圈里延续许多年了。有一次我参加我一个同事编剧的电视剧新闻发布会。所有主创人员和相关不相关的领导都被请上了主席台,唯有我这个同事,这个电视剧的编剧却被安排在台下的一个角落里“就座”。他也是一个资深的老编剧了。在热闹喧嚣浮华的场面里他也感到尴尬。但他却只能这么尴尬地坐着,毫无作为。

  还有句挺经典的话也是被圈内大多数人认可的:“电影是导演的艺术,戏曲是角的艺术,电视剧是编剧的艺术。”曾经听一个导演转述一个德国电影导演的话说,在他们德国,普遍认为,编剧在电视剧中起的作用要占百分之七十以上。

  这样看来,中国的编剧实在是太老实了。

但是能让他们怎么办呢?发扬文革遗风冲上台去夺话筒?或者学习好来坞的强悍传统来一个“编剧集体罢写”?当然不行。我们是文明古国,强调的是和谐为本,科学发展。但存在于影视行业中极度忽视编剧权益的现状必须结束了。忽视编剧的权益,可能直接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影视剧质量的急剧下滑。如果有朝一日,大多数编剧无奈之下,只能很贾桂地自我安慰道:“嗨,跟他们争啥争嘛,不就是从他们手里糊弄点钱养家糊口!”逼得大多数编剧毫无艺术创作冲动之日,那也是中国影视真正悲哀来临之时了。    

 

编剧维权,适逢其时!

 

        (无名  文)

 

今日,上海《新闻晨报》A14版上以大号黑体字标题《编剧争权,尚早》发表通讯文章,倾向性十分明确,潜台词用句上海话来解读:“编剧想争权?(实际上应该称之谓“维权”)省省一家们!早着呢!先捏捏鼻头等着吧!”

陆天明同志是资深编剧,本人完全赞同他文章的观点!我不知道“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先生,是拿国家的钱在投资,还是私人掏腰包在投资?我并不知情。投资影视,风险本来就很大!香港演艺圈有个笑话:“你要是想毁掉你的竞争对手,最好的办法是劝他投资拍电影。”拍电影有可能利润巨大,也有可能全军覆没。最关健一条是一剧之本的好坏!奥斯卡影帝影后,粉丝不会少吧?有人在获奖之后,为什么变成“票房毒药”了呢?是不是影帝影后演技下降了呢?或是粉丝们欣赏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了呢?恐怕归根结底,是其接戏只考虑片酬,而忽视了剧本质量!演员知名度再高,如果一直在拍烂片,他的影响力能维持多久?所以“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这句老话一点也没有过时!

王中军先生还是有话要说:“个别编剧只是在借这个来妙作自己而已”。王中军先生,你加上“个别”两字,以为人家听不懂你话中所指?首先我声明我只是局外人,但对你这种想说话,又怕冒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不屑一顾!为什么不指名道姓?有不同意见争论争论并不是坏事!如果举不出实例,我就可以说,你说“个别”,只是个托词!你的指向,是所有编剧,才是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有话大胆说!闪烁其词不是一个正派人所为!你又说“编剧地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某些人说了算”,这句话你倒是道出了一个普遍性的真理!不光是编剧,你这个投资人也一样!如果你不懂得尊重人,分辨不清剧本优劣,说不定今天你是“投资人”,明天就要别人投资你,那也不是某些人说了算!不过你在拿国家的钱在做“投资人”,有权有势又有钱,是个“三有实业社”,玩玩影视玩玩钱,又当别论了!

另一个制片人吴毅说得更绝了:“这个行业很残酷,也很公正,编剧不用这么着急着要地位。”,“最后,他建议编剧维权要等到整个产业从明星主导局面变过来之后……”那是在哄哄三岁小囡了!电影、电视、戏剧明星,这些演员群,始终是这三个综合性艺术体,与它们的买主——观众近距离接触的群体,这是改变不了的规律!吴毅同志,请你告诉大家,什么时侯,“整个产业”能“从明星主导局面变过来之后?”即便空头支票,你也开一张出来让人家看看?“空欢喜”总比没有欢喜好!是吗?我看你连“空头支票”也开不出!由此可见,你明明在说:编剧想维权?做你个千秋大梦去吧!休想!当然,这也不能怪你,你玩的是投资人的钱,不说上两句漫无边际的奉承话,在“钱”的面子上,也不好交代。

当天的上海《新闻晨报》不难找,诸位不妨仔细看看,文章所举三个人的话,焦点并不在一个点子上!

陆天明同志的文章写得很清楚:“以我的实际经验,圈内的那些人只是在得到剧本之前,在恳求编剧写剧本的时侯认可这句话(编剧为一剧之本),一旦剧本到手,说句夸张一点的话,他们可能连编剧姓甚名谁都忘得干干净净了。普遍的(百分之九十?还是百分之九十九?)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就会找人去改动剧本,在改动过程中,更不会去征求作者的意见。……这种种粗暴的野蛮的霸道的侵权现象在影视圈,尤其在电视圈里延续许多年了”

陆天明没有谈到“钱”的问题。投资人王中军即在滔滔不绝说“好编剧的薪酬可不低!……”

陆天明认为“中国的编剧实在是太老实了,真该好好争争了”。制片人吴毅却说,那一天“明星主导的局面”“改变”了,编剧就可以“维护”了。这跟“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就会找人去改动剧本,在改动过程中,更不会去征求作者的意见。”有什么关系?

三个人的话南辕北辙,可报刊责住编辑和执行编辑的断语却是斩钉截铁:

编剧争权,尚早

这应该是代表上海文广报业集团立场的!

这个立场,表现得还十分强势!过去,他们是这样做的,今后,我看也决不会改变!

 “改编”《祥林嫂》的时侯,原编剧南薇正当壮年!“袁雪芬、张桂凤、吴琛、庄志”在一家大饭店暗室内,偷偷摸摸回忆剽窃《东山越艺社》《祥林嫂》剧本勾当时,知会过南薇没有?没有!

  袁雪芬、徐进一伙褫夺南薇《梁祝》著作权,用的什么手段?《情系山河恋》出笼前后,两件越剧界大事的幕后活动为什么天日难见?上海越剧院不是报业集团旗下成员?内情秘密解密的日期注定遥遥无期!

许如辉后人许文霞,从加拿大不辞万里乘飞机飞越重洋,为其父亲维权《少奶奶的扇子》夺回编剧署名权后,得到壹仟元人民币时,还自嘲地大大舒了一口气!

汝金山剽窃许如辉“案情调查”过程中,许如辉的律师欲取证文广集团,吃了闭门羹!

许如辉的“杨飞飞流派唱腔”新冤案,与这个集团难道毫无瓜葛?毫无牵连?

为什么连作曲家贺孝忠都说上海的侵权官司要到杭州去打?

文革历史已经远去!遗留下来的人在上海仍可大红大紫!汝金山此类“三种人”,当着全社会人面前,可以脸不改色心不跳,向许如辉这位有世界影响的老人伸出小偷贼手!

……

陆天明同志讲的不是事实吗?他要争的是什么?是名?是利?都不是!他争的是编剧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上海报业集团【编剧争权,尚早】标题,毫不掩饰自己对待知识份子的特殊群体——编剧的态度和立场,这并不是偶然和孤立的!它有轨可寻,有迹可探!否则,南薇后人与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这场越剧《梁祝》维权诉讼,浙江、江苏媒体均如实报道,唯独上海主流报纸一声不吭,就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依我说编剧维权,适逢其时!

路坎坷,道漫漫!改革开放真的一点没有阻力?

天下本无路,走的人多了,路自然就在脚下!编剧们维权,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肯定要打持久战!吴毅是内行人说外行话,不要听这些忽悠世人的话!他说他的,你走你的!丝毫不必受其影响!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前方自有康庄路,要争个分分秒秒!不必气馁,毋须旁顾,他说他的浑话,你走你的大道!捧出一颗颗明珠,证明你不是瓦砾,是个铁铮铮铜豌豆,响当当真英豪!

支持陆天明!支持于正!支持石康!支持刘毅!支持费明!支持高大勇!支持薛晓潞!支持彭三源!支持宁财神!支持一切为维权而努力的编剧们!  (无名  文)

 

                不要偷换概念,掩饰真相

         (陆天明  文)

今天中午飞到重庆,为我的新书《命运》做宣传。忙了一下午,吃完晚饭回到住处,打开电脑,有网友告诉我,上海某家报纸报导了我博客里写的那篇编剧维权的小文,还说某些影视圈的老板、制片人声称:“中国编剧争权尚早”。我还听到一个说法,说中国“编剧为王”是不可能的。

这些说法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中国的编剧现在是在争权吗?是在想“为王”吗?请他举出事实来。哪个编剧在和谁争什么权?是在争左右整个戏组的经济权?拍摄权?后期制作权?还是在争营销宣传方面的权利?哪个编剧说他想在戏组称王称霸?编剧只是在争取他做为一个编剧应得的那点人身权利和著作权利,就让那些一贯不把编剧当平等合作者看待的利欲熏心的人,只要得到了编剧的剧本就为所欲为的“老板”“制片人”不舒服了。难道编剧就不该得到那些他们应该得到的那一点点合法合理的权宜吗?有人说,一些优秀编剧的稿了?你可以不用他们写的剧本,如果酬是不低的,待遇也是很好的。难道大多数在他们看来并不算优秀的编剧就可以随便欺负用了,不管他是否是中国最优秀的编剧,最出色的剧本,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戏组在拍摄中,不是不可以改动剧本。但事先是否应该和作者商量一下?听听作者的意见?老板、制片人、导演是否也应该遵守著作权法?作品宣传时,是不是也应该把编剧的名字印到海报和光碟的宣传页上去?开新闻发布会时,是否也应该提到编剧的贡献?你既然用了他的剧本,应该说不管这个编剧是否是中国最优秀的,他的劳动就应该在后续的和剧本有关的一切制作营销过程中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得到应有尊重?编剧站出来说一声,请你们把我们当一个人来对待,怎么就是在“争权”,想“为王”了?难道编剧只有任人摆弄才算是“合时宜”的?

还有种说法是编剧个人的地位是他作品的质量决定的。这种说法最起码也是没有看懂许多编剧当前许多维权言论的真意。编剧们争的不是哪一个编剧个人的地位高下,而是编剧整体在这个事业的操作进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不管这个编剧水平如何,你也可以认为某一个编剧很不行,可以不采用他的剧本。但是一旦采用了,你就得保障他应得的权益。

按那这些人的逻辑,农民工还该不该讨工资了?当然不能啊。因为你讨工资者,也可以被看作是在跟老板“争权”,在想“占山为王”。那还了得?反了你了!!

要知道,广大编剧只是在“维权”,维护他们应得的那一点点权利,而不是也从来不想去跟什么人“争夺”什么权。编剧只想做一个像样的能得到尊重的劳动者,从来也没有想做什么“王”。他们只想得到应有的尊重!请各位把他们应该得到的给他们。老板们制片人们导演们,你们能做得到吗?

也不要拿个别享受“好待遇”的编剧来说事。如果大多数编剧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就不能认为这个圈子是光明的公平的是体现了人性化的,是遵纪守法的。反过来还可以这样问一下,老板、制片、导演中的大多数也不能说都是优秀的吧?但他们在每一部影视片出来后,为什么又都能如此地优待自己呢?这又是为什么呢?

影视圈里受到不公对待,人身权利甚至受到伤害的,曲辱的,岂止是编剧们。中国的影视圈到底怎么样,“中国人心里都有数”!!前一阶段吵吵的“潜规则”很快以不了而了之。某些享用了潜规则的人也是拿那些受害者“想炒作”自己为由,转移视线,抹煞真相,在广大想知道真相的大众面前掩饰了自己的卑劣和轻薄。

其实,把话说到底,现在还有几个编剧在嚷嚷,说明还有一些我似的“傻人”对这个圈子还抱着一点希望。如果到了没有任何人出来嚷嚷,听凭少数霸道者们在艺坛为所欲为,把好端端一个艺坛的一角变成了他们家后院的一个臭腌菜缸,我想事情也就到了最后解决的时刻了。

请倪萍大姐捎个信

(无名)

全国政协委员倪萍同志在两会期间一份提案,引起网上一片哗然。我倒没觉得有十分不当之处。只是觉得她逻辑上有些凌乱,似乎有些词不达意,造成误解也就难免。

倪萍同志出发点是“没提封杀山寨,只是反对抄袭”,“我反对的是盗版、剽窃、侵权的违法行为,反对‘崇尚模仿、忽略创新’的创作态度”(摘自上海《新闻晨报》B14版)。这些观点百分之百正确。“著作权法”早就颁布,现在不是要人大再立一个“著作权法”,而是要检验是否真正落实“著作权法”实施,避免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倪萍同志的逻辑混乱就是没有分清你到底想提“重新立法”,还是要求执法单位“执法分明”?你没“说清楚”,网友也就容易“弄糊涂”了!

此外,你将盗版、剽窃、侵权的违法行为,归咎於“山寨现象”,也有欠公允!这也是网上反弹如此强烈的原因之一。

你说:“……‘山寨’现象已慢慢从经济领域蔓延到文化领域,任何一个严肃的艺术作品出来,马上就有所谓的‘山寨’作品跟风炒作。我还是坚持‘山寨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应被提倡的观点,如果蔓延开来,大家都乐于模仿和抄袭就会伤害我们民族的文化原创力……”

倪萍大姐说的现象,其实并非“山寨”原创,也非“草根”发明!美国好莱坞早就有这个“片种”。连美国最著名的大腕影帝,加里逊·福特的严肃作品,也被恶搞过,还创下过票房奇迹!“山寨”仿作、恶搞原本是“舶来品”!不是从“从经济领域蔓延”而来,这种似是而非的推论不一定精确。再说人家还是盈利性的,而草根的某些仿作、恶搞,充其量不过是“逗你玩”!开始还有新鲜感,玩多了会令人生腻!大可不必草木皆兵!让全民得而诛之!如果是营利性的,那就应在《著作权法》基础上,在法庭上解决问题了!

按目前现实情况,文艺界许多严重的盗版、剽窃、侵权的违法行为,恰恰发生在文艺界内部,与山寨的寨主们毫无牵连!

举几个实例吧!

上海越剧院前院长,上海白玉兰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数届全国人大代表袁雪芬女士,半个世纪前,伙同伊兵、徐进等人,用“斗倒一人,掠夺一剧”的阴谋,褫夺了本该属於南薇的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著作权,还开除了南薇中国作家协会会籍。最近,南薇后人在浙江省中、高两级法院,起诉五桩诉讼案,浙江的法官们顶风办案、秉公执法,终於还了南薇一个迟来的公道。《梁祝》侵权案,南薇后人胜诉三场。(两场诉讼还在进行之中)。而案发地上海的诉讼案迟迟拖而未决;

还是这个袁雪芬,明明剽窃了南薇1946年创作的《祥林嫂》所有构思,人物设计增添了原作《祝福》所没有的主要反面角色卫癞子以及曾被夏衍同志赞扬过的劈门槛情节,却堂而皇之以“袁雪芬、张桂凤、吴琛、庄志”四人署名,一举抹杀剽窃南薇《祥林嫂》这无可争辩的事实!还以此载入越剧史册!这四位剽窃者,均非泛泛之辈!都是院长、副院长级别的越剧界头面人物!应该不属“山寨”人物!

上海沪剧院演出名剧《少奶奶的扇子》,作者系中国民族音乐先驱者许如辉先生。也横遭剽窃,后来许如辉之女许文霞从加拿大千里迢迢回来,打赢了官司,获赔偿报酬壹仟元人民币。法院判令停止销售侵权牒片。但由马莉莉主演的上海沪剧院版《少奶奶的扇子》VCD,市场上照卖不误;

全国第一届戏曲会演获奖节目,沪剧《罗汉钱》,作曲明明也是许如辉!连同沪剧《白毛女》作曲也都是许如辉!至今仍知错不纠。近日许如辉《为奴隶的母亲》等作曲,被文革“三种人”汝金山赤裸裸占为己有,上海法院依法无据、判非所诉,竟让真正作者败诉!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作者之一陈刚教授等数十名音乐文艺界著名人士联名声援,上海法院和相关领导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致公法道义於不顾!

再近一点,倪萍大姐所在单位,中央电视台前年《春节大联欢》中优秀小品节目,《白云黑土》(2),主演崔永林、赵本山、宋丹丹,剧本也被人指控侵权剽窃。结果不知下文,央视出品的《春节大联欢》牒片,将该小品一删了事。连个是非说法都没有!

还要不要举例?这些丑行,都不是山寨好汉所为吧?这些盗版、剽窃、侵权的违法行为,要不要制止?著作权法倒底有效无效?这些被剥夺著作权的非“山寨”作家的权益要不要保护?把山寨现象泛滥归罪於草根人物,从而让这些应该被制裁的窃贼安然脱逃,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吧!

作为两会代表,参政议政,手中这份提案权,是人民的托付,是党的信任!一纸千钧重啊!落笔之前,是不是应该多看看,多想想,多向社会调查调查,切莫草率从事!

我们这一代人,是听着看着赵忠祥、倪萍主持的电视节目成长的!你们慈祥和霭的面容,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心中偶像!我无意亵渎,只是想请倪萍大姐捎个信,在当今中国,文化界也还有一些弱势群体需要帮助的呵!千万不要开横炮伤及朋友无辜!(无名  文)

 

张老师,你理解错了

       (刘毅   文)

    最近跟朋友吃饭,别人开口第一句都是:你知道张纪中炮轰喜多瑞吗?
    我白他一眼说:你这是挑动群众斗群众。
    张纪中是我合作很多的制片人了(《神雕侠侣》、《大唐游侠传》、《倚天屠龙记》),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在媒体上出现的时候,前边都要加上“张纪中御用编剧”这个头衔,让俺很是郁闷:第一,改编金庸梁羽生都不算创作,我从来没有把这几部戏当成代表作;第二:我怎么就成了“御用”了——即使皇上的“御用文人”也不是对文人的正面评价,何况这还不是皇上呢。
     说回最近“张纪中炮轰喜多瑞”这事,在我看来,其实很简单:张老师理解错了。
     事情的源头是湖南卫视的《零点锋云》,主持人简单几句话说我们新成立的喜多瑞要推行“编剧中心制”,张老师就认为:不可能!
    张老师说“我觉得制片人就是制作这个行当(的主导),编剧只是你制作当中的第一步,随之后边来的你要组织大量的人,服、化、道、编、舞、照明、美术、导演、演员,你还要有,有的还要有动作,然后要去看外景,要把它实现,要把演员全部都招来,要去谈判,要去谈这些经费,谈所有的事,这些和你编剧已经不是说,编剧怎么主导。”
     他说得很对,以编剧的身份,是不能主导的。但是,我们既然成立公司,要做“中心”,我们的身份就变了:我们不是编剧,而是制片人,投资人。
     其实还是当时《北京青年报》对于喜多瑞的表述比较正确:编剧改行当老板。
     所以,我们不是以编剧身份来主导一部电视剧,而是以投资人身份来主导。我们并不改行,但是可以兼任——这么说的话,张老师就比较容易明白了。再举个例子:《神雕侠侣》和《天龙八部》的投资人,是马中骏,马老师当年也是出名编剧,代表作是《街上流行红裙子》,说马中骏是出色的投资人、制片人,张老师一定不会反对,那么,我们不过是要做马中骏做的事情,区别在于,我们有20人来做这事。
    所以,我们说“故事为王”,并不是说“编剧为王”,无论是导演、是制片人,是编剧,你讲得好故事,你就是王。
    所以,我们说“编剧中心制”,并不是要编剧去做所有的事情,美术、演员、制片、导演……乃至发行,宣传,每个行业,我们都会聘请最专业的人士来担当,而不是我们自己亲自去做。
    张老师无疑是最优秀的制片人,所以,说不定哪天,我们还会聘请张老师担任喜多瑞某部大戏的制片人呢,嗬嗬。


编剧为王不是管理盒饭而是贯彻编剧制片思想

 费明   文)

    当听到编剧们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制作公司后,在制作领域里驰骋多年的张纪中们不高兴了,就像忽然听到要实行“母系社会”似的,很傲慢地认为编剧只是这个行业里的“第一步”,或者说只是一个“步骤”,他不可能统领整个电视剧的制作。但恰恰这个“第一步”在以后的每一步当中,被大大打了折扣!在二度创作中,在一些不称职的制片人的制作下,使很多优秀的剧本最后呈现出来的是非常差的影像,以致根本就无缘见到观众。由于这种现象我们见得太多了,所以编剧必须参与管理、制作。必须统领二度创作,使之在正确的航线下抵达彼岸——播出窗口。

下面是由我编剧的剧本在拍摄过程中由于制片失当而导致失败的三个例子:例一——P剧。开机前,女制片人出于尊重假模假事地让我推荐女一号人选,遂悄然开拍,后来我才知道她本人演了女一号,她根本就不是演员,形象也很一般,生活中还算可以看,但作为全剧女一号她不仅仅是为该剧减色,而是使该剧受到巨大损失和伤害,虽然片子没赔钱,但看过的人都跟我反映,说这女一号是哪的呀?如果换上××那该多好啊,我说我原来推荐的就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她认识投资人,她就掌握了话语权,在她看来一部电视剧不仅仅是艺术品、文化商品,还是一种消费品,她可以用它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而作为编剧,孤灯下苦心塑造的人物就被她这样消费掉了。例二——Q剧,制片人出于个人的制片思想,大刀阔斧地干了三件事,把自己投资一千四百万的一部电视剧彻底毁掉了! 1出于恐惧,把前6集全部废掉找人重写。2把里边涉及“知青”的部分全部拿掉。3把名字改了,原来叫“××的栈桥”,其中有一个外籍演员就是因为看了剧名从美国飞来要演这个戏,最后改成了“家事往事身边事”,整个一纪录片名字,我心说了,就因为我这“栈桥”二字,作为制片人,你把大队人马拉到青岛,那么多差旅费不说,还在那造伙做饭,早知道改成后边的剧名在哪拍不行啊。后来把大队人马拉了去,发现青岛的帆船很好看,就把前6集改成帆船的戏,导致原来加盟的投资人一看不是原来分集大纲的开头,就都不投钱了。作为自己投资自己制片的一个人,在演员的选用上也是无节制地用腕,一开始钱都花在他们身上,到最后真正挑大梁的角色花不起钱请好演员了,只得凑合。这几下加在一起,导致了这部剧的悲剧下场——卖不出去。欠着我的编剧稿酬尾款不说,还恬着脸问我买不买?这就是我辛辛苦苦花了两年写的一个剧本最后的下场——拍出来无缘见观众!例三——R剧,这就更可笑了,这部剧是某制片人制作的第一部戏,他刚调到这个单位,完全不懂,他把这部戏的全部角色包给了某艺术院校的一个班(为省钱),我被邀请去吃开机饭,一看墙上贴的定妆照,我说“这戏完了”,还没开机呢就被我判了死刑了,最后拍出来果然很差!因为这不是一部青春偶像剧,一个还没毕业的“班”怎么能承担起这些角色呢?一个编剧,看到自己作品还没拍就预示到它的失败,该是怎样一种心情?但又不能说,没有话语权,当时真想撞死在吃开机饭的现场,但在场的其他人却又有谁“能解其中味”呢?

我还是相信那句话,在一部影视剧中,制片人和导演在作着上万个决定,但这些决定都必须是正确的,没有杂念的,或者说80%是正确的,才有可能保证拍出来的东西是上乘的,是艺术品。那在他们之上有没有一位更能保证正确航行的舵手呢?有,那就是编剧。因为是他创作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个人物、每段情节,他甚至连一件衣服的颜色、款式都写到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制片人和导演没能去执行它,把沈阳的戏挪到横店去拍,我们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个人从桥上跳下去”变成了从土堆上跳下去,那就太可悲了,因为那座桥叫“魂断蓝桥”!

要拍好一部戏,制片人、导演要认真地“破译”剧本,这是不争的事实。现在的问题是,不要说“破译”,连完整地看一看都不看,到头来拍完了戏都接不上的现象比比皆是。让一个不理解你的人或者不理解你作品的人去诠释你的作品,指挥一批人马将你的文字变成影像,这是一种悲哀!他欣赏这些文字吗?他有把这些文字变成影像的冲动和激情吗?他能用最少的钱拍出最辉煌、最准确的画面吗?这就是我们编剧为什么要涉猎制片行业的动因,只有我们最心疼自己的每一行字,也只有我们最知晓应该由谁来饰演他更为合适、恰当,也就是说编剧时的想象力将在制片时还在保持和延续,向着一个既定的方向行走和飞翔,他会像同仁堂伙计禀承的那句话“炮制虽繁却不敢省半点人工”……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要管理剧组的事无巨细(这些都可以雇人),我们真正要管理的就是从编剧角度出发的制片理念——使二度创作得到最完整、最准确的体现!通过二度创作为一度创作增色!花最少的钱拍出最好的影像效果。该拍后脑勺的就不拍脸,把钱用到更该用的地方,用在戏剧冲突最强烈的地方!因为编剧们懂得哪里最应该好看,哪样才是最准确的表达,很简单,每一个字都出自他们之手,他们的大脑,已经为这些画面思索过多次,这部剧在他们的心中已经上演了一遍又一遍……

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他们不可以作监制和制片人呢?他们不懂财务?他们没有组织能力?他们指挥不了AB组?他们既然能写剧本,就有学会这些东西的智商,他们也可以寻找最优秀的执行者来替他们执行,关键之处在于,从此,就有了一个懂艺术的人在指导一次艺术创作,虽然它涉及很多人,很多钱,很多车,很长时间,很多场景,很多盒饭……这都没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灵魂,一部电视剧真正的灵魂,掌握在了创造这个灵魂的“上帝”(编剧)手中!他不会错,阿门。

可以这么说,编剧在整个电视剧制作行当里,干哪行都将是最优秀的,除了表演和摄影。(完)

                        凑个热闹

 (宁财神)

凑个热闹,说说制片人和编剧的问题吧。

中国有武侠传统,任何事,都爱拿来PK,必须见血,必争第一,哪怕是两个基本靠不上的领域。

编剧厉害还是制片人厉害=厨子厉害还是餐馆经理厉害。

厨子说,顾客都是冲我的菜来的,我得拿干股,每天上班还不能打卡,谁动我菜单我就动菜刀……

经理说,厨子是我请来的,工商和古惑仔也是我摆平的,你丫牛什么?滚蛋!

厨子急了另起一摊儿,自己当经理。

事情到这里就得一分为二。

有经营能力的厨子,空有手艺却无经营能力厨子,两者开饭馆的结果是大大不同的。

现在的情况是,有经营能力的厨子,以自己为例,号召天下所有好厨子自己开饭馆,“餐馆经理傻逼都能干……”这就有点夸张了。

以我自己为例,写一部电视剧至少大半年到一年,如果再把时间耗费在拍摄,发行,跟各部门沟通上,那我估计两年也做不完一部戏。

下面说回餐馆经理的问题,绕来绕去有点烦,还是指名道姓吧:

大胡子藐视小编剧,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因为他做的金庸大剧,编剧实际上是金庸,台词分场都基本完成了,即使找一些不是那么出色的编剧来改编,质量也不会差到哪去。

大胡子做过激情燃烧这样的好剧,编剧陈坪虽然当时还没成名,但后来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是个优秀编剧。有这样强悍的编剧撑着,即使换个不那么强悍的制片人,戏总还是好看的。事实上,激情燃烧的第一部基本没赚钱,后来第二部能赚钱,也是建立在第一部良好的口碑基础上,这至少说明,大胡子的超级营销能力,在这部戏没用上。

如果大胡子哪天不打金庸的旗帜,又不找陈坪这么厉害的编剧,做的戏,还能卖钱,还能获得好口碑,那我们才可以确定,他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超级制片人。

皇阿玛说,观众就想看到铁三角往那儿一站,这话不假,但是,他似乎忘了,正是编剧赋予了铁三角相生相克的有趣关系,没有编剧提供的微妙而有趣的台词和人物关系,靠皇阿玛自己在现场砸挂……除非现场导演是郭德纲。

皇阿玛还说,电影是导演的艺术,电视剧是演员的艺术。这话也不是很合适,我的理解是:电影是导演的艺术(也有人说是剪辑的艺术),电视剧是编剧的艺术,话剧才是演员的艺术。

没了于是之的茶馆简直无法想象,没了皇阿玛的还珠格格和纪晓岚……少发三五个地方台?

流星花园,有好的剧本基础,在台湾日本韩国大陆,即使换了演员,还是照样遍地开花啊……

无间道换了演员,换了导演,还是照样得了奥斯卡……  

 编剧能否当好制片人,也不应一概而论,有些精力充沛,一晚上能写三集的,闲着没事可以出去干点制片。事实证明,有人能干得好,票房口碑都不错,这样的行为值得鼓励但不值得学习。不是每个编剧都有打算盘的能力,有能力的,您大大方方干,我们鼓掌支持。没能力的,见人就慌,见组就吐的,倒不妨把时间省下来,磨磨剧本,让观众少挑点人情世故上的毛病,也不是什么坏事。

制片人,导演,编剧,最好是皇上和绅纪晓岚那种相生相克的关系,为了戏的整体质量,谁也别服谁,谁也别欺负谁,以艺术之名一路从头争到尾,让观众高高兴兴从头看到尾还不骂娘,才是我们的本份。

最后说句题外话,我们看美剧,最后一屏的职务通常是creator,也就是创始人,creator有时也会兼制片人,而他们的首要身份,是编剧。

 

编剧兼制作人是最划算的操作……

       作者:于正

    在美国很多优秀的制作人如《迷失》、《英雄》都是编剧出身,他们往往身兼二职,将一台戏写好,运作好,然而全球发行,大火,这种制作模式,非常地科学,不但可以降低成本,免去不必要的损失,而且也能将编剧脑海中的画面一比一地呈现,在美国、韩国、日本等乃至发达地区,都在陆续地沿用着这一套编剧责任制,所以从我做编剧的第一天起,我就决心要连制作人一起做,从目前操盘的几部剧为例,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模式。

    第一,故事原汁原味,不会出现剧本好,拍得不好。

    第二,编剧身兼制作人必然会为成本考虑,然后在编写过程中,不损失剧情的情况下,为摄制组省钱,这比临时出状况,乱改地好。

    第三,编剧了解市场,懂得运用市场,便不会盲目写剧,盲目投资,白白流失社会资源和财产。

    其实好处还不止这些,我做编剧十年,做制作人三年,这三年里我只制作我自己写的本子,不但名利双收,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比起那些会唱高调,一直盲目炒作的大制作人来说,要有效率得多,以我最新力作《锁清秋》为例,我从写剧本到制作一共花了半年时间,拍摄完毕后,安徽卫视独家上星,加十二个地面,回款非常快,零八九月十五日关机,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就在上海跨年播出了,收视也非常好,超过同期的《潜伏》、《身份的证明》、《牌坊下的女人》等大制作。

    三年六部剧,部部赚钱,部部高收视,截止今年已经拿奖无数,成为实质名归的六连冠,反观所谓的大制作人,一心强调编剧不擅经营,那我倒想问问,你那几部大戏是赚了名还是赚了利,若赚了利,试问可否拿数据比一比?恐怕都落进自己的腰包了吧?我做戏从来只从市场出发,坚信只有投资人赚钱才能够维持我们的艺术生命,所以在拍摄时首重剧本故事好看,然后尽量压缩周期,把所有能源都调动起来,很多所谓的大制作人跑这里跑那里,骗骗当地政府的钱,拖长周期,美其名为大戏,其实不过是想趁机丰满自己的荷包而已,拿收视,拿利润比例一看,就知道是编剧责任制强,还是一个没什么文化,只懂炒作自己的纯商人强?

    我是非常尊敬张纪中老师的,他为中国内地开创了一个武侠的起源,这一点非常值得钦佩,但是当我看到他大放撅词,说编剧不合适做制作人时,我就有异议了,以零五年上海,南京,广州,浙江等主流城市的平均收视排行看——《大清后宫》赢《神雕侠侣》,我记得我在上海是七点九,他是六点五,《最后的格格》肯定比《碧血剑》有影响吧,今年《胭脂雪》扫遍所有台收视都超过《鹿鼎记》,北京台还拿了奖,试问张老师几部大作可有收视前矛的?《锁清秋》赶在《倚天》之前播了,恐怕是打不了擂台了,不过真要比,我也不怕,毕竟我小成本,小制作,卡司没你大,但卖的价格比你高,收视也比你好,这就说明一切了,(在这里小小怀疑一句,张大制作人疯狂压缩演员片酬,去拍摄地又有赞助,那么动不动就成千万上亿的钱去哪里了呢?难道就浪费在改剧本上了,哈哈,只能如此理解比较合理,不然就很难解释了!)电视剧观众就是王道,抓住观众的心,赢得收视和经济效益才是我们要做的,我希望有更多的好编剧站起来,把自己用生命写出来的东西,变成市场化的东西,我已经做到了,我相信你们也能做到,但是特别要提醒一句,光维权嚷嚷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把剧本写好,要了解市场,珍惜投资人的每一分钱,并以他们的利益为中心,懂得先给予再索取,懂得只有市场效益好了,我们的生存空间才会更大,而我们编剧的队伍也能常胜不衰,共勉之!   

 

 

谁为王不重要,重要的是出路……

     

昨天那篇博客一挥而就,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所有的创作者能够以更好的心态来创作我们的影视剧,给我们的影视剧找一条合适的出路,今天看到网友的评论,心中感慨万分,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不在其中,很难体会其中的艰辛,编剧写剧本苦,却得不到制作方的尊重,制作方花大笔价钱,结果戏拍出来却粗制滥造,那些钱去哪儿了?谁也不知道。

编剧为王至少不会对不起自己用生命筑就的本子,我写的是我的心,消耗的是我的命,我没有理由糟蹋我自己的东西,倘若有那个编剧说自己写的东西可以随便拍,给钱就好,那么他就不配称之为编剧,甚至不该立足于娱乐圈,这就是我反驳张老师的最原始动机。

但话又说回来,其实谁为王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出好作品,我们在这里叫嚣有什么用,观众不买帐一样白搭,你张老师若有本事,何必怕几个文人,编剧一说自主,你就怕得跳出来说幼稚,这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你心虚,害怕文人一起,你就站不住脚了,以我做影视剧的经验来看,一部好的电视剧制作成本最多也就五六十万一集,撑死了也到不了七十万,电视台购片资金是有天花板的,没有计算好就盲目投资上百万一集只能赔本告终,当然,故意拉长周期,去各地政府拿赞助也一个很好的招术,但不知道这些钱究竟是真花在了制作上,还是进了某个公司或个人的口袋呢?反正我是没在张老师的作品里看出钱来,以武侠剧为例,《仙剑奇侠传》算是近年来比较出色的一部作品,无论从画面,特技,还是品味,都在张剧之上,我不知道它的周期是多长,反正我记得我同时在横店开剧,我关机时,他们也快关机了,前后最多也就三个多月,我相信他们的成本肯定比张老师的要低很多,制作却精良了不知多少倍,乃至张老师从模仿他们的造型,到最后用他们使用过的演员,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我用别人的戏来做例子是想说,一个真正好的制作人,不是靠炒作和大放撅词,而是拿作品说话,我承认张老师的掘起算中国的一个奇迹,在一片骂声中成长,他的心脏承受能力也超强,但是有时间何不多花心思想想怎么省钱,怎么压缩周期,怎么把戏拍得更有品位,你花别人的钱当然自在,却不知别人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赚来的,在这里我无意为我们编剧说什么好话,我觉得娱乐圈应该百花齐放,谁为王都可以,只要出来的东西好,观众买帐才是最重要的,编剧有编剧的优势,制作人有制作人的优势,我们应该互补长短,共同进退,眼看着日剧火过,韩剧火过,港剧台剧都几个起落了,我们内地剧为什么还是没有很大的发展,关键就是有太多的制作人不懂制作,一味地吹嘘,一味地炒作自己,却不在专业上下功夫,既然如此,倒不如把权利放给编剧,我们至少会对得起我们用生命谱写的每一个字,这里还有一点要强调,做戏如做人,个人品味很重要,张老师的武侠剧为什么一直得不到金迷的认可,我想他应该抽时间去好好学学如何解读剧本,如何选合适的演员演合适的角色,还有视觉艺术,服装艺术等等,要是真忙碌起来了,说不定戏品质提高了,人品质也提高了,说话就会艺术一点,真正幼稚的是编剧还是张纪中,一目了然。

在这里再说说张铁林,这家伙凭着琼瑶阿姨的剧本火成这样,钱没少捞,却站着说话不腰疼,嫌弃编剧对剧本的驾驭,我记得琼瑶阿姨的剧本可是一个字也不能改的,而且演员现场表演她要完全掌控,喝水不忘掘井人,这会儿他靠着编剧红了,就可以忘恩负义,胡说八道,为了拍张老师的马屁,不惜翻脸不认人,我在想当初拍《还珠格格》的时候,他是否也有勇气指着琼瑶阿姨的鼻子说,你别在我跟前指手划脚,否则朕斩了你,哈哈,扯远了,不过由此可见,此人人品如何?

编剧当家能否成事,前有琼瑶成功的例子,后面还有很多后来者,我们会以实际行动向所有人证明我们不是幼稚的,我们是有力量的。人一生很短暂,每个人都有终点,希望在走完人生道路的那一刻回首去看,能够对得起天地良心,没有遗憾,那才是真蒂,但愿我们的影视圈能够蓬勃发展,但愿我们的电视剧能够走出国门得到世界的认可,我坚信有这一天,我将为此付出我终身的努力!

 

石康和张纪中是为钱争还是为观众争?

 

别不把编剧当回事。换言之,别不把拿笔杆子的当回事,拿笔杆子的就应该永远是一副

穷书生样?我看这不应该是真理。

最近,湖南卫视《零点锋云》栏目将再掀高潮,节目组邀请到以写《奋斗》的石康、《亲兄热弟》的彭三源、《家有儿女》的费明、《鹿鼎记》的高大勇、《和你在一起》的薛晓璐等为首的中国内地大腕编剧们。与他们形成风云之势的是著名演员张铁林及著名金庸戏导演、制片人张纪中。双方在《零点锋云》里展开了一场唇枪舌战,好不热闹。

事情原委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2008年末在北京新成立了一家影视公司,目前此公司暂无艺人,也没有任何拍摄影视作品的器材,说白了,就是20多位中国内地顶级编剧的家。一个可以开家庭内部会议的场子。而这个举动马上引起了其他影视公司和各大制片人的强烈关注。

我们都知道2007年末,美国编剧大罢工导致美国影视剧产业瞬间瘫痪的局面。当时,已名声大造的石康就曾出面抱怨,一部《奋斗》让里面的艺人加了成倍的片酬,而自己只能在3环边上买个几百平米的公寓。当时很多人不解,那还不够多吗?一集8万的编剧费用在中国内地已经属于顶尖级的了,为何还想着变本加厉?当时博主就在想,中国除了作家协会,什名时候能有个编剧协会之类的?即使,跟作家协会一样受到非议也无妨。

说来也快,一年的功夫。这20几位中国内地顶尖作家组成了先锋队伍,而且,按照市场运作规律,成立个编剧协会还真没有组个公司靠谱。其实,石康们和张铁林及张纪中的尖锐对话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咱不说制片人这个大圈子,只说张纪中这一位制片人就已经让我们说上三天三夜。拍出来的金庸剧我们都见识到了,金庸剧的剧本好不好?谁敢说不好,可张纪中拍出来的金庸剧好不好?谁说过好?而众所周知,张纪中最大的名气在于,可以用最小的成本拍出最大的剧,是圈里第一抠。听说,市值8万一集的演员拍张纪中的戏就只剩1万的预算了。为了在央视上露个脸,不少知名艺人也乐于参与。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张纪中更不愿意在编剧身上多花半分钱,最好剧本是白送的。

而张铁林作为留过洋回来的演员,反对石康们的举动便让博主感到些许不解。一个编剧公司暂时还谈不上威胁到演员的饭碗,更谈不上罢工示威。在西方那么高度民主的国度里,编剧协会也是经历过百年风风雨雨,同样受到其他合作方的强力抵制。直至现在,美国很多编剧的地狱式写作法仍普遍存在。(把编剧关在一间只有一套桌椅的屋子里写剧本,不让吃饭,因为制片人认为,人吃完饭大脑会迟钝)而编剧们唯一奋斗动力和精神支柱就是一个字:钱。

但是,话说回来。制片方也好,编剧也好,演员也罢,谁都别老想着各自的利益,一副天下没有老子就不成的样子。对于一部影视剧作品,观众才是永远不变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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